南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统计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四个行政职能科室及技术药具股、流动人口股、基层组织股、宣传站、计生协会、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六个事业科室及县人口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育康医院)。各科室职能如下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电处理、秘书事务,负责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讲话、汇报等综合
性材料;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与发送,做好信息调研,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负责本局印章、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保密、文印、报刊征订等
项工作;负责基建、维修、消防、保卫、考勤、值班等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计股
定期分析人口统计数据,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负责年度人
口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制订、下达、督导和考核;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发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搞好信息管理,抓好电子政务建设,保障网
络畅通,加强对乡镇信息化建设的指导;负责抓好计划生育后进村转化工作;负责全县计生系统统计、微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财务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工作,具体做好预算执行的督导、检查;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乡收县管工
作,并实施检查与监督;负责全县计生经费开支的统计、审计工作;负责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调资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
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政策法规股
负责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咨询和解释;负责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配套措施,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负责再生育指标的审批和违反政策法规案件的查处督办
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查处违法施政和乱收费案件,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
关部门落实;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抓好便民维权示范点建设;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督导相关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
工作的优惠政策;负责全县奖扶工作,具体抓好计划生育奖扶对象的资格审核、统计上报和发放奖扶金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困救助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
门、乡镇落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具体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发放工作、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工作和独生子女退休职工一次性奖
励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技术药具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督导全县的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生殖道疾病普查和防治、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三大工程;负责组
织督导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及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升级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鉴定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指导和督促
各乡镇技术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负责全县避孕药具的计划编制、订货、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仓储管理,保证药具不浪费、不变质;负责抓好新药具的推广
应用及非卖品药具的检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定期进行课题调查;抓好药具知识宣传和基层药管员的培训和指导。
流动人口股
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宏观管理,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县流动人口的清查,摸清底数,做好信息采集与统计,落实管理服
务措施;协调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按照分工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搞好综合治理;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
传教育;负责依法查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抓好“双居工程”示范点工作,规范流动人口档案,深化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
责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基层组织股
拟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组织建设;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
施;承办计划生育系统评选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负责抓好村级计生队伍的职业化管理和“星级”管理工作,提高基层计生队伍素质。
宣传站
拟定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安排部署,抓好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建
设;面向广大育龄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调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抓好全县计划生育宣传工
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品发行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关爱女孩”活动,负责抓好“婚育双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县出生人口
性别比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协调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店、个体诊所的B超机使用情况、流引产手术开展情况以及非法终止妊娠药品销售情况
的定期检查;负责“两非”案件的日常查处工作。对查处的“两非”案件,要严格执法程序,依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计生协会
负责指导乡村协会组织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各项职能,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好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开展好“百
万会员学科技”、“少生快富工程”、“幸福工程”的相关工作;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履行好民主参与和民主
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直单位、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摸清县直各单位育龄群众的底数,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长效节育率等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上级
要求;负责抓好县直单位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县直单位育龄群众一胎生育卡的审核发放;负责对县直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
对县直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督导。
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承担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手术落实以及全县广大群众的常见病的诊治等。